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出让的土地转让,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一、提交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关税费交纳凭证;
6、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7、宗地图;
8、转让协议
二、具体流程
资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即可携带上述资料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将在网站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相关者未提出异议的,申请人自公示期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国土资源局办理过户相关手续,领取证书。
一、准备的资料:
二、买方和卖方的身份证,土地使用权证件,买卖协议,以上三样各复印N张二、
三、到市国土局交易大厅,找到土地评估窗口先进行土地评估(收费1000元,大概一个星期后交钱取报告),同时可以进行的步骤是到鼎太逸景园那儿的测绘队测图纸(收费780),同时询问受理窗口过户需要交的资料(其实就帖在受理窗玻璃上的)三、等到评估报告和图纸到手后,把先前了解的需要交的资料一起准备好,再到交易大厅受理窗口正式受理(大概1个月左右才能拿到过户后的新证)四、收费标准参考:国有划拨土地(原土地使用权证上写的很清楚,没写的基本都是划拨土地):1。评估费1000元2。出让金、契税:土地评估价总额的百分之29%,举个例子,评估报告里写的评估价是10万,就要交2万9千。3。测图费:780元 4。过户手续费:2000元 5。新正工本费:200元 (以上是私房的)国有出让土地:以上费用除去出让金就是,出让金是评估价的25%
税收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大概就这些了,不知对你是否有用。
补充: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小计7700元:
1、营业税=(45-31)*5%=7000元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00*(7%+3%)=700元。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小计13725元:
1、印花税=45*0.05%=225元
2、契税=45*3%=13500元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35572.5元:
1、增值额=45万元-(31万元+7700元+13725元)=118575元
2、规定扣除项目:331425元
3、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36%(118575/331425*100%),因此适用第一档税率30%:
土地增值税税额=118575*30%=35572.5元
四、出让方共需缴纳税费款为56997.5元,受让方为13725元。
五、除契税向财政局的农税中心(局)缴纳以外,其他统一向地税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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