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
我是正商蓝海港湾的业主,现在大概有六七户是这样的情况:我们买的是临街三楼的房子。楼下有两层突出去的商铺,因为商铺的层高比住宅的高,我们的窗户被抬高了,比其他楼层的短了50厘米,而且没有飘窗了,即使是窗户提高以后,窗户外面的平台也就比我们窗户的下边框只低10厘米,平台上的土很容易刮进来。
现在开发商同意把商铺的保温层拆掉,使外面平台降低15厘米。我们想问问这方面有什么法律规定吗,就是窗户外的平台要比窗户低多少,窗户面积减小了、飘窗没有了,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郑州律师解答:
您好!
如果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有关于窗户面积和飘窗的具体约定,您可以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开发商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的强制性规定,您无法主张要求开发商赔偿。
转载请注明出处:郑州律师:关于窗户面积减小飘窗没有的情况下如何请求开发商赔偿
http://www.zzlaws.com/fangchan/436.html